一、《江苏统计年鉴 2024》(以下简称《年鉴》)是一部全面、系统反映江苏省 2023 年及历史重要年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资料性年刊,收录了江苏省及各地区大量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二、《年鉴》共有21篇:1.综合;2.国民经济核算;3.人口、就业和工资;4.价格指数;5.人民生活;6. 固定资产投资;7.财政、金融;8.对外经济贸易;9.能源、资源、环境;10.农业;11.工业;12.建筑业;13.运输、邮电和服务业;14.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旅游;15.科技、教育;16.文化、体育、卫生;1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8.城市经济与建设;19.区域经济;20.市县社会经济;21.县(市)社会经济发展序列,以及《附录:全国分省主要指标》。
为方便读者使用,各篇首设有简要说明,对本篇首的主要内容、资料来源、统计范围、统计方法以及历史变动情况予以简要概述,篇未附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三、《年鉴》资料大部分来自年度统计报表,少部分来自抽样调查等。全国分省资料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有关统计资料。
四、《年鉴》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国际统一标准计量单位。
五、《年鉴》中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按 2017 年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执行。
六、《年鉴》总量指标计算所采用的价格均为现行价格。
七、《年鉴》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八、《年鉴》表中“...”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详或无该项数据: 加“#”表示其中的主要项。
九、为了满足统计调查划分经济类型需要,国家统计局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对《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2011〕86号)进行修订,联合印发《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以下简称“新标准”),本年鉴对相关分组按“新标准”作出相应调整。
感谢国内外广大读者多年来对《年鉴》编辑出版工作的支持和帮助,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使《年鉴》的形式和内容更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