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6-03-31 09:52 来源:省统计局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扛牢政治责任,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局党组会议14次专题学习法治相关内容、研究部署工作,如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会议和文件精神、审议全年统计法治工作计划、听取查处统计违法线索情况的报告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带头扛牢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省委宣讲团成员,结合为全省统计系统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强调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以全面贯彻实施新修改统计法 提升江苏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题,在省主流媒体及统计公众号上发表署名文章,系统总结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全年3次受邀到省委党校介绍新修改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解剖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逾400名主体班学员树牢正确政绩观。与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联合制定江苏省统计调查基础巩固提升年行动方案,推动依法治统水平、统计数据质量等五个稳步提升。制定工作指引,发挥大数据比对验证作用,精准发现问题,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检查,服务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三)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局党组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履职,坚持把法治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统计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局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召开设区市局长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细化明确统计法治建设任务书”“路线图,逐项推动工作任务在基层落细落实、落地见效。

二、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

(一)筑牢防治统计造假防线。省统计局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举办领导干部深化政绩观教育、推动依法统计专题研究班,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各设区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同堂交流、同题共答,进一步提高学员统计法治意识。举办全省统计系统新任领导干部培训班,近年来新任设区市统计局领导、新任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及省局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共70余人参加培训,有力推动全省统计系统新任领导干部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统计业务水平。

(二)全面贯彻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省级有关部门以及13个设区市分管负责同志学习贯彻刚性制度实施方案,高位推进贯彻落实。省统计局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工作举措,研究印发我省贯彻落实刚性制度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制定大数据比对验证工作指引,坚持开展数据比对协同检查,完善月度研判、季度评估工作机制,广泛运用部门行政记录进行外部验证。强化防治并举、综合施策,及时消灭疑似问题苗头,推动全省总体数据质量提升。

(三)扎实推进国家统计督察整改。省统计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督察整改的工作要求,配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制定我省整改方案,制定7个方面19项整改任务,坚持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逐条对照统计督察发现的问题细化整改举措,做到责任压实、要求明确、标本兼治。推动有关地区和部门紧扣整改方案逐项抓好落实,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9月初,以省委、省政府函件名义,向国家统计局报送整改进展情况。

(四)认真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11项具体任务,逐项明确任务要求、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聚焦防治统计造假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各专业优化完善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机制,加大数据审核查询力度,布置多轮次、有针对性的实地核查,组织专人分赴有关县区实地核查企业上报数据和项目情况,确保统计数据据实填报、新入库项目真实可信。根据国家统计局移交的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组织对相关地区开展重点执法检查,有效发挥统计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

(五)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与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共享、专题会商、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制定数据共享目录并及时报送资料,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用好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强化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与省委巡视办协同配合,将防治统计造假情况常态化纳入巡视巡察,在十四届省委第八轮巡视进驻前,及时提供被巡视地区(单位)有关线索和情况;加强与审计部门在查办统计造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选派业务骨干参加设区市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

三、精心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编印面向领导干部、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以及统计调查对象的新修改统计法普法读本,深入解读新修改统计法的法律规范,推动新修改统计法的全面实施。组织全省统计机构因地制宜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学习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聚焦关键少数,积极推动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地方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常态长效,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局主要负责同志3次应邀为省委党校主体班学员授课,详细介绍新修改统计法和防治统计造假有关要求,培训学员超过400人次,增进了各级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受系统外单位邀请,省统计局全年派员15人次开展统计法宣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

(三)创新推动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注重执法与普法相结合、相促进,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向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解释指标含义,指导规范填报,引导企业依法统计。省统计局向近年来受到行政处罚并整改到位的部分企业赠阅《中国信息报》,进一步促进企业知法懂法守法。

(四)深入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坚持把职业道德教育与统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教育促业务、以业务验成效,推动诚信诚实要求转化为统计干部的自觉行动。组织召开全省统计系统统计违纪违法案例教育视频会议,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以案说德、以案说害、以案说责”,引导统计工作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五)加强统计信用建设。按照国家统计局部署,完善一网通办工作流程,引导并协助符合条件的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线上提交信用修复申请。支持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工作,梳理2022年以来作出的统计领域行政处罚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况。将全省统计依法行政管理平台迁移至国产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了系统运行的稳定性与数据安全性的统筹兼顾。组织梳理公共信用信息事项,在公共数据平台新增编目17条,明确指标信息和共享范围,确保有关信息及时推送至省公共信用平台和省市场监管平台。

四、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一)扎实做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发布普查公报,做好数据解读,开展课题研究,客观反映我省经济发展成效。精心筹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顺利完成专项试点。高效组织1%人口抽样调查,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体系,积极创新抽样调查方法,广泛宣传发动,高质量完成登记任务。

(二)积极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服务。强化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监测,完善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监测评价体系,开展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和核算工作,加强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协同做好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统计监测。聚焦经济大省挑大梁重大任务深入开展监测分析研究,准确反映、科学研判宏观经济走势。优化完善设区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持续为基层减负。

(三)持续深化统计改革。研究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联合发改、工信等部门开展深入研究,提前谋划十五五碳排放统计核算相关工作。推动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调研典型企业近千家,深入探索研究解决跨区域经营主体统计难题。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深入分析国有经济运行态势。优化服务业核算,高质量开展平台经济统计。

五、深化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局党组带头依法依规履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定,严格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二)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省级层面取消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的针对性,有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推行柔性执法,检查组运用部门行政记录进行数据比对,通过让数据多跑路,实现省级多承担、基层少负担,非必要不上门,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的打扰,提高执法检查工作效率。

(三)加强执法监督队伍专业化建设。举办全省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采取现场教学、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系统学习统计法治理论,深入交流讨论执法监督实践经验,促进提升执法监督业务能力。积极推进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运用,推进与其他省级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不断提升统计执法监督的信息化水平。

过去一年,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仍需持续深化,部分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统工作任务需进一步落细落实。

2026年,省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动统计法治建设走深走实,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驰而不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着力推动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发展。一是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局中思考和谋划统计法治建设,聚焦统计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奋力开创统计法治工作新局面。二是进一步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同联动。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派驻监督等各类监督的统筹衔接,构建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推动完善部门统计管理制度,规范落实统计资料归档保管、数据公布预告知、数据质量监督检查等制度,提升部门统计工作质量。三是持续巩固防治统计造假成效。认真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层层压实防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四是着力加强统计法治宣传。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等重点群体的普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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