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常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09-09 17:08 来源:执法监督局

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4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第2统计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统计督察。2025年5月20日,督察组正式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省统计局全面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要求,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落实整改。全省上下以整改为契机,切实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健全防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统计能力建设,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截至目前,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11项整改任务已按序时进度全面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切实扛起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统筹协调,推进整改落实。督察意见反馈后,省委、省政府对统计督察整改落实十分重视,部署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传达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研究整改落实工作。

(二)认真梳理问题,逐项对照整改。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11条重点整改举措。对各项问题客观剖析、科学分类,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制定计划、限时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推进、跟踪问效。印发整改方案及任务分工,逐条逐项列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实施清单式管理,按序时推进落实。

(三)压实各方责任,全面部署推进。我局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专班,负责推进、督促全省统计系统整改落实。各市县统计局迅速行动,成立相应工作班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省局加强对全省统计系统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推动各级统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举措,全面落实反馈意见整改要求

(一)坚决扛起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切实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持续强化学习宣传教育。局党组会议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精神,及时传达典型案例通报精神,持续深化对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研讨,班子成员分管部门(单位)讲授专题党课,各基层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常态化开展统计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学习。局党组会议审议省局督察整改方案、有关统计违纪违法线索报告,推动统计职业道德规范入脑入心见行,巩固专项治理行动成效,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二)深刻反思问题失察成因,果断采取措施进一步压实统计数据质量

加强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多种方式强化审核核查。今年以来,推动投资领域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专业核查,强化跟踪监测重点地区有关专业当期数据填报情况。工业、投资、贸易和服务业等专业加大审核力度,督促各市县统计局开展自查,及时纠正数据偏差。开展协同检查,发出数据质量提示函,主动排除风险隐患。

(三)以整改为契机,持之以恒依法行使统计职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扎扎实实推进督察问题整改。被督察地区统计部门制定督察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责任。各市均对照整改方案按序时进度推进完成整改任务。省局加强对督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指导和跟踪督办,开展督查督办,通过召开座谈会和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逐条了解整改情况,提醒存在问题不足和下一步改进落实方向。严格入库资料审核把关。系统梳理各专业审核要点,分专业、分审核类型明确入退库申报材料要求,针对差错集中地区做好业务指导。加大比对核查力度。比对生成部门注吊销清单,名录和专业两条线督促应退尽退。推动各部门依法开展统计调查。2025年依法依规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10件,推动部门规范设立统计调查项目、科学组织调查工作,落实数据质量管理责任、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

(四)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切实提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本领水平

提升服务水平能力。聚焦重点领域,明确了年度重点研究课题,强化督促推进,确保形成研究成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2024年以来,先后报送了调研报告40余篇、各类分析材料224篇。着力提升全局统计分析研究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联合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举办全省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培训班。拟举办全省执法骨干培训,对新修改《统计法》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在省局执法检查中抽调市县人员,将统计执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全面提升基层统计干部执法能力。加强基层业务培训。举办3期全省基层统计业务培训班,市、县、乡镇三级统计人员共计 326人参加培训。同时,督促有关市县举办有关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能力。

三、持之以恒,推进防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建设

下一步,全省统计系统将以深化推进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夯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不断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推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实。推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强化贯通协同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加快形成源头防范、过程管控、事后追责的全链条多部门协同工作局面。

三是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加大统计基层基础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加强专业业务监管与统计执法监督协同联动,不断提升防控统计数据质量风险的能力,推动各地有效巩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四是认真查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加大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统计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力度,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充分发挥追责问责的警示震慑作用。

五是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质效和水平。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成果,高质量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深化大数据、智能化等新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以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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