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全省统计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5-06-16 10:36

关于公开征集全省统计系统涉企行政执法

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清单化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现就公开征集全省统计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2023年以来全省统计系统涉企执法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二)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三)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四)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粗暴执法;执法不作为等情形

三、线索反映渠道

(一)电话举报。联系电话:025-86637150。

(二)电邮举报。电子邮箱地址zfjdj@tj.js.gov.cn。

(三)来信举报。收件单位:江苏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邮政编码:210036。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受理的范围主要是涉企行政执法问题,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便于有效核实查办,请按照附件表格格式反映问题线索。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线索征集部门将按照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已进入和已经过纪检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办理的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和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我省统计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附件: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填写表

 

江苏省统计局

2025年6月13日


【打印此页】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