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江苏省统计局
(2025年3月13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省分区域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苏南地区拥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173.3万个,占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的59.6%,比2018年末提高1.8个百分点;苏中地区48.9万个,占16.8%,下降0.8个百分点;苏北地区68.5万个,占23.6%,下降1.1个百分点。苏南地区拥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1186.1万个,占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数的59.4%;苏中地区53.0万个,占16.9%;苏北地区74.3万个,占23.7%。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设区市是:苏州市65.5万个,占22.5%;南京市42.9万个,占14.8%;无锡市32.2万个,占11.1%。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苏南地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241.3万人,占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7.7%;苏中地区712.4万人,占18.4%;苏北地区923.0万人,占23.8%。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设区市是:苏州市833.8万人,占21.5%;南京市538.7万人,占13.9%;无锡市420.3万人,占10.8%。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苏南地区包括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苏中地区包括南通、扬州、泰州;苏北地区包括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