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全省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2-11-22 12:13 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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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统计局,省局、省调查局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厚植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统办执法函〔2022509号)要求,省统计局决定于12月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

121日至1231日。期间,“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日。

三、活动内容

省局及各市县统计局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江苏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中央和省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重点学习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发表署名文章

各市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在当地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省局将在主流媒体和江苏统计微信公众号发表局领导署名文章,深刻阐述新时代新征程中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省局将在外网专栏统一登载署名文章。

(二)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征文活动

国家统计局以奋进统计法治新征程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详见附件1)。省局各部门、各市县统计局组织动员本单位、本系统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可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四上”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征文活动。部分作品将择优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中国信息报》、统计微讯公众号、江苏省统计局官方网站、江苏统计微信公众号登载。

(三)组织开展优秀统计法治动漫微视频展播活动

各市县统计局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种传播载体,创新开发动漫、微视频、漫画等视角新颖、形式多样的新媒体产品,采取统计调查对象更加喜闻乐见的形式,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更接地气、统计法治精神更动人心。省统计局将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对市县统计局选送的优秀统计法治宣传作品进行集中展播,并将选送的优秀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在国家统计局两微一端平台集中展播。

(四)制作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

国家统计局策划发布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分为领导干部篇、统计人员篇、调查对象篇,介绍三类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其统计法律底线(详见附件2)。各市县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自行选择制作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普及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五)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讲活动

各市县统计局应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讲活动,必要时可利用视频会议等形式创新宣讲渠道。宣讲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法律知识,推动统计法进社区、进企业。注重在统计调查、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开展嵌入式普法,宣讲统计法重点条文,讲解典型统计违法案例,切实提高统计法权威。

四、活动要求

本次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全省各级统计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前安排部署,统筹有序推进。各地要根据工作实际和地域特色开展差异化探索。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主动适应当前传播规律和受众需求,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力戒形式主义,坚决防止和杜绝走形式、讲排场、走过场。 

三是坚持局队协作。树立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一盘棋意识,有效整合局队资源,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实现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各设区市统计局要及时总结成果经验和特色做法,于202316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向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报送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各地12月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22年度统计普法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及电话:杨星,025-83590757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的通知

       2.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

 

 

江苏省统计局

20221121 

附件1

 

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的通知

 

202212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1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国家统计局决定开展2022年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以奋进统计法治新征程为主题,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统,反映统计法治建设成就,交流统计法治工作成果、经验和做法,探讨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不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建议,抒发对统计工作及统计法治建设的感想和感受。

二、征文要求

1.投稿文章要求紧扣征文主题,以作者个人的真情实感、切身经历、体会期待为主线,力求朴实生动,避免泛泛而谈。

2.文章字数在1500字以内。作品体裁不限。

3.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4.征文来稿必须为原创作品,同时承诺未侵犯他人著作权。

三、征文时间

征文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1231日。

四、征文投稿方式

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投稿,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2022年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投稿字样。

投稿接收单位:中国信息报社统计部

投稿电子邮箱:zgxxbtjb@163.com

联系人:叶子淳

联系电话:010-63376810

五、征文评选和登载

评选出的优秀征文作品将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www.stats.gov.cn、《中国信息报》和统计微讯公众号登载。

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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