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29220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8114元。分行业门类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下表。
2024年城镇单位分行业门类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 业 | 城镇非私营单位 | 城镇私营单位 |
合计 | 129220 | 78114 |
农、林、牧、渔业 | 63981 | 55772 |
采矿业 | 149429 | 86202 |
制造业 | 118513 | 83813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76406 | 84681 |
建筑业 | 89144 | 74340 |
批发和零售业 | 124774 | 76055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22971 | 74182 |
住宿和餐饮业 | 63821 | 58829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98567 | 114994 |
金融业 | 219070 | 131917 |
房地产业 | 95644 | 5773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98856 | 69943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77583 | 87153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89646 | 53714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87803 | 54602 |
教育 | 154623 | 78964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64574 | 86717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27613 | 69939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155670 |
附 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详见官网http://www.stats.gov.cn/xxgk/zcfggz/tjxzfg2020/201708/t20170803_1758101.html)
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平均工资 = 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
2.统计范围
劳动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和工资情况,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内资企业中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除私营单位以外的内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5.登记注册划分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自2023年起,按照《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执行新的登记注册统计类别(详见官网https://www.stats.gov.cn/sj/tjbz/gjtjbz/202302/t20230213_19027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