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问题:服务业宏观统计数据又是如何统计得来的?

服务业统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不同的职能部门协作完成。从构建“大服务业”统计体系角度看,主要包括以下4个层面:

一是部门服务业统计。具体包括:由人民银行系统、银保监会系统、证监会系统开展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的金融服务业统计;由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对交通运输业的统计;由邮政通信管理部门开展对邮政(快递业)、电信业的统计;由科技管理部门开展科技服务业统计;由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开展文化产业统计、旅游产业统计等情况。

二是两大专业统计。即:省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负责的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核心的,与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统计。省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负责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统计。这两大专业统计体系建立较早,方法制度科学、完备,是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部分。

三是服务业综合统计。即:由省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处负责,牵头部门服务业统计的业务协同和综合统计数据汇总,按月编辑《全省服务业统计资料》、撰写发展报告。同时,服务业处通过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调查和互联经济统计调查,围绕服务业领域不断涌现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开展统计调查设计与统计研究,不断完善“大服务业”统计体系,不断丰富服务业统计的内涵与外延。

四是服务业核算统计。即:由省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负责,依据部门统计、专业统计和服务业综合统计的统计结果,按照国家统一的核算方法,开展服务业增加值核算统计,综合性地反映服务业经济发展的成果。

透过服务业统计,服务业经济的产业结构、发展规模与水平都不再“神秘”,其“面纱”已被一一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