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3〕55号)将统计领域作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点领域之一,提出了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人员的诚信教育、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加强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日常监管等四方面具体要求。为切实加强统计诚信建设,现就有序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在全省范围内营造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的良好氛围
全省统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加强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有序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苏政发〔2023〕55号文件的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好本地区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的宣传工作。要聚焦提高数据质量,采用公开信(范本参见附件1)等适当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效果,为统计诚信承诺活动的有序推进打好基础。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统计领域政务诚信承诺活动
签署承诺书的过程,既是宣传统计诚信、进行诚信教育的过程,也是明确自身职责和义务、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统计诚信自觉性的过程。签署统计诚信承诺书牵涉面广,需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工作人员要全面签署(范本参见附件2),进一步强化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提升统计服务质量。发生统计违法案件的地区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将地方相关责任人员签署承诺书纳入整改措施,承诺践诺。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承担综合统计工作职责机构的分管负责人要应签尽签(范本参见附件3),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自觉性。
三、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提升统计调查对象统计诚信承诺的有效性
联网直报统计调查对象直接关系到统计数据的真实、及时,要鼓励、引导其主动自愿签署统计诚信承诺书(范本参见附件4),在其签署统计诚信承诺书时,要耐心讲解辅导统计法律法规,及时告知诚信承诺的目的意义。为切实提升统计诚信承诺的有效性,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已签署承诺书的统计调查对象在省、市“双随机”执法检查中原则上不予抽取。对作出虚假承诺或不履行承诺的统计调查对象,视情节实施失信惩戒。
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不得要求统计调查对象反复签署,不得层层加码分专业分部门重复签署,此前已签署过承诺书的,除其主动自愿,无需重新签署。各地在加强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有序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请及时报告省统计局。
附件:1. 致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一封公开信(范本)
2. 统计诚信承诺书(政府统计人员范本)
3. 统计诚信承诺书(领导干部范本)
4. 统计诚信承诺书(统计调查对象范本)
江苏省统计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1
致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统计调查对象: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是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义务,统全统准统实数据也是统计人员的首要职责。目前,我局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3〕55号)部署要求,正在有效有序开展统计诚信承诺工作。在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我们鼓励您签署统计诚信承诺书。已签署统计诚信承诺书的统计调查对象在省、市“双随机”执法检查中原则上不予抽取。
统计法赋予您监督统计工作的权利。如有干预您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请及时向江苏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举报。举报邮箱:zfjdj@tj.js.gov.cn;举报电话:025-86637150。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邮编:210036。我们将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衷心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大力支持!
江苏省统计局
2023年11月
附件2
统计诚信承诺书
(政府统计人员范本)
为加快构建统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长效机制,积极响应统计诚信承诺活动,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决策部署,践行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自始至终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二、依法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坚决做到不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不以任何方式要求有关人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不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拒绝、抵制任何形式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三、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不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不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
承诺人(签字):
所在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3
统计诚信承诺书
(领导干部范本)
为加快构建统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长效机制,积极响应统计诚信承诺活动,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决策部署,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讲真话、察真情、报真数、求实效,追求实实在在的发展,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成绩。
二、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坚持实事求是,坚决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自觉做学习统计法的模范,在守法用法上率先垂范,坚决做到不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不以任何方式要求有关人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不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拒绝、抵制任何形式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承诺人(签字):
所在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4
统计诚信承诺书
(统计调查对象范本)
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加快构建统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长效机制,我单位承诺认真遵守统计法,积极响应统计诚信承诺活动,承诺如下:
一、真实报送统计数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制度,依据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
二、及时报送统计数据。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完整报送统计数据,不迟报、不拒报。
三、独立报送统计数据。统计数据由我单位通过联网直报平台直接独立上报,自觉抵制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任何形式的统计违法要求,不以任何方式要求本单位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
单位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