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4日,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和省领导指示精神,江苏省统计局2021年第2统计督察组对农业农村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 1月14日,省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向省农业农村厅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农业农村部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加强统计工作领导,将其作为基础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整体部署,切实保障了统计数据真实性和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一是聚焦统计督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厅党组坚持带头学、部门领导认真学,坚持以学促知、以知促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得以巩固;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顺畅统计工作体系,各职能处室(单位)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三是加强双向协作,着力发挥统计工作合力,推动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四是积极开展培训,提高统计队伍业务素质;五是加强专项监测,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督察发现,省农业农村厅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仍存薄弱环节;二是履行部门统计职责不够到位;三是部门和基层统计基础仍显薄弱。
督察组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二是进一步落实部门统计规范化管.理;三是进一步提高农业统计服务“三农”工作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五是认真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整改情况于3个月内报省统计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省农业农村厅对督察组通报的督察反馈意见表示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立即整改。要求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抓好整改,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农业农村统计工作有序、有效、有力开展,真正以高质量统计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要细化措施,狠抓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固化督察整改成果,着力提升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质量。以督察整改为新起点,在提高统计质量上再加力,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把督察整改成果不断转化成制度建设的成效,进一步提高农业统计服务“三农”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