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管理和控制江苏省统计质量提供工作规范和制度保障,7月27日,江苏省统计局制订出台了《江苏省统计质量管理体系(2021)》(以下简称《质量体系》)。
本次出台的《质量体系》共包括2部分17项内容,全面涵盖统计工作各个领域和数据生产全流程,是依据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2021)》制订,扩大了统计质量管理和控制的领域范围,新增了统计质量评价的九个方面的标准和含义,将统计质量全过程控制环节增加到十个,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涵盖到15个专业领域和部门。
《质量体系》要求,各统计部门要从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 时性、适用性、经济性、可比性、协调性和可获得性等九个方面对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进行考量和评价。
《质量体系》明确,统计项目设计要严格按照项目设计项目审批、任务部署、数据采集、数据核查、数据处理、数据评估、数据发布、分析研究、项目评估、保障措施等步骤严密组织,加强和改进统计质量管理,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断提升统计调查能力、 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为使质量体系内容更加完整统一、结构更加规范严谨,省局还将统计质量评价标准、统计质量全过程控制、保障措施、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总要求以及所有专业统计和部门统计等专门化的数据质量管理办法纳入质量体系;将原有《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江苏省统计资料公布管理办法》纳入《江苏省统计质量管理和控制办法》;删除已停止项目的相关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同时将原来体系的三部分调整为统计质量管理和控制办法、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及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两大类,撤并了数据评估认定办法部分,将各专业一套表统计数据审核规则统一纳入相应专业数据质量管理办法中。
考虑质量体系操作便于基层操作,江苏局各专业处室按照管理对象、质量管理主要环节、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等模块,细化、规范了本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增加了各专业相应报表、指标的在采集、处理、评估等环节的详细要求,明确了培训、统计台账、检查等保障措施,为各级统计机构特别是基层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提供了标准和遵循。
下一步,是局将着重在质量体系的贯彻实施上下功夫,推动各层级统计管理机构数据质量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全力构建体系完整、运行高效的现代化统计质量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