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3日,省统计局副局长张明带队赴南通、宿迁督查人口变动调查入户登记工作。
11月4日,省统计局副局长周国强带队到建邺区调研统计工作,并看望慰问学习锻炼的省局干部。
11月9日—10日,省统计局副局长费丽明一行赴苏州调研消费品市场以及贸易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11月10日,省统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变动调查确保数据质量的通知》。
11月11日—12日,省统计局副局长周国强赴宿迁开展工作调研。
11月11日,省统计局副局长费丽明一行赴南京市江宁区调研贸易统计工作及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11月11日,省统计局印发《江苏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11月11日,省委编办、省统计局联合印发《2021年度省级机关单位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实施方案》。
11月12日,省统计局党组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主要精神,要求在全省统计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汇聚起坚定历史自信,创造历史伟业的磅礴力量。
11月12日,省统计局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全省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11月15日—16日,省统计局一级巡视员刘兴远赴徐州参加市统计局与江苏师范大学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11月16日—17日,省统计局总统计师康长进一行赴苏州市调研投资统计大数据运用工作。
11月17日—18日,省统计局一级巡视员刘兴远一行赴海安市开展基层调研。
11月17日,经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2021年第5统计督察组进驻泰州市市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与市委、市政府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一级巡视员刘兴远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
11月17日,经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2021年第6统计督察组进驻省市场监管局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与省市场监管局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省地方统计调查局局长王当龄通报统计督察事宜,对做好督察工作提出要求。
11月17日,经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2021年第7统计督察组进驻无锡市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与市委、市政府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副局长费丽明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报统计督察相关事宜,并提出工作要求。
11月17日,经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2021年第8统计督察组进驻扬州市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与市委、市政府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一级巡视员彭小年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
11月18日,省统计局在兴化市召开全省贸易统计年定报布置暨农民专业合作社列统工作现场会,副局长费丽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月18日—19日,省统计局、省委编办在镇江召开全省省级机关单位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会议。
11月19日,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统计局联合通报表扬江苏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成绩显著集体和个人。
11月22日,省统计局召开“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会,局长王汉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周国强主持,省统计局、省地方统计调查局其他领导参加会议。
11月22日,省统计局总统计师康长进带队赴省工商联开展对口联系和走访调研工作。
11月22日,省统计局、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和省农村经济学会座谈交流工作情况,省统计局一级巡视员、省统计学会副会长彭小年参加座谈并发言。
11月24日,省统计局、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20年江苏省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11月25日—26日,省统计局组织全省统计系统党员干部参加国家统计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
11月29日,省统计局局长王汉春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读团报告会。
11月30日,省统计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