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国钧署名文章:坚决依法统计 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2020-01-09 16:44 来源:南京市统计局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为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为依法依规做好统计工作,维护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我市坚持从全面从严治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市委对统计工作提出了“坚决依法统计,确保统计质量”的要求,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并专题学习了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大危害性,坚持把真实准确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快推进南京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施办法出台,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统计工作中的职责;成立了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局,着力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研究建立全市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考核指标体系,推进统计工作不断适应新时代发展。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在南京及时落地见效;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对统计工作空前重视;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不断强化。

统计人的初心使命就是以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服务党和人民的事业。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和统计人要准确把握新时代赋予统计工作的新定位,不断提升统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用法治思维谋求统计工作的新发展和统计数据的高质量。

着力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观念、思维、习惯在统计工作全过程牢固树立。统计数据质量的提升离不开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正确认识,离不开统计从业人员的依法统计,离不开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填报,离不开社会公众的尊法守法。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首要任务就是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要突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提高党政领导依法指导、管理统计工作的法治意识。要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统计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级统计人员既是恪守法律底线,依法统计的践行者,又是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员。要不断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和载体,深入持久地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扩大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的知晓度和对统计法的理解。

织密扎紧制度“笼子”,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规范要求在统计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制度具有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只有发挥制度的约束功能,用制度规范法治工作实践,才能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更加深入。不断完善全市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统计工作中的职责,切实做到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要不断健全南京统计质量保障体系,源头上落实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自查与承诺制度,引导企业守信践诺、诚信统计;实施过程中实行联网直报各环节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化、项目化、程序化管控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责任明晰,来源有据、过程有痕,追溯可查;控制结果上落实双随机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实现从源头到过程、从过程到结果、从治标到治本的综合治理,持而不懈地抓好统计数据质量。要不断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开展统计调查对象及统计公务人员的诚信承诺等活动,形成统计调查对象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共治的崭新局面。

严惩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使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在统计工作全过程持续保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就是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严肃执纪问责。今年国务院开展的统计督察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督察各地是否对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到位,这个举措释放出党中央坚定不移惩治统计造假的强烈信号。全市要切实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严惩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推动统计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公开曝光统计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和统计人员进行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努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永远在路上。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加强统计法治建设,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以高质量的统计,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服务高质量发展。

 

 

文章于2019年12月11日在南京市主流媒体《南京日报》A3版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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