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级统计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2018-09-14 17:56

 

 

 

江苏省统计局文件

苏统〔20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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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级统计规范化建设

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统计局:

  为高质量构筑六位一体统计规范化建设格局,发挥县(区、市)级统计规范化建设关键作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聚力保障能力抓提高,决定在全省开展县级统计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抽取部分县(区、市)统计局进行规范化建设情况检查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指导内容

  《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贯彻落实情况和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执行情况,具体内容见附表。

  二、时间安排

  回头看活动安排在9月下旬到11月上旬。

  三、检查指导方式和分组

  省局组织省、市相关人员分组开展检查活动,采取座谈、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分组如下:

 

检查分组

检查组人员组成

检查地

省局带队

苏州市、无锡市各1

徐州市、宿迁市

省局带队

常州市、南京市各1

盐城市、连云港市

省局带队

徐州市、连云港市各1

苏州市、无锡市

省局带队

扬州市、泰州市各1

南通市、镇江市

省局带队

盐城市、南通市各1

泰州市、常州市

省局带队

淮安市、宿迁市各1

南京市、扬州市

省局带队,镇江市1

淮安市

  四、其他事项

  1.各地要充分认清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回头看的重要意义,按照统计规范化建设要求,对本地区统计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查找规范化建设中的缺、短、软,谋划强基固本之策。县级统计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逐项过关,发现规范化工作懈怠(检查表项目达标低于60项)的取消当年示范单位推荐的资格,对统计规范化建设退化严重(检查表项目达标低于55项)的将予以停牌整改。

  2.各设区市检查组成员为业务处室负责人或具体业务工作人员。具体检查指导县(区、市)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县级统计局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检查表

 

 

  江苏省统计局        

  201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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