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统计局办公室文件
苏统字〔2018〕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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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统计局落实〈关于统计机构
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省局、省调查局各部门、各单位:
《江苏省统计局落实〈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江苏省统计局落实《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
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责任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供组织保障
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全面落实省统计局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以“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精神确保责任制层层落实。省统计局成立落实《责任制规定》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担任。
二、坚持集体领导,完善责任体系
要将落实《责任制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统计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整改,根据统计工作各业务流程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氛围。
三、定人定岗定责,明晰责任分工
各部门各单位将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按照统计设计、项目审批、调查对象确定、任务部署、数据采集、数据审核评估、数据管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基层基础管理十类岗位进行划分,必要时可以进一步细分岗位,根据不同岗位明确各自具体工作职责范围,可以一人多岗多职。部门单位统计人员职责即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与部门单位工作人员逐层逐级要明晰责任分工。
四、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长效机制
领导班子成员、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要逐项逐条对照江苏省统计局落实《责任制规定》职责分工(详见附件),建立各自岗位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主动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责任制中明确的制度设计,已经出台的要加以完善,没有出台的要抓紧研究制定,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为实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打下基础。
五、定期检查督促,强化问题预防
建立领导班子成员、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检查评议制度,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确保《责任制规定》落实到位并取得成效。
六、接受基层监督,提升落实效果
省统计局主动公开落实《责任制规定》职责分工,每年定期听取设区市统计局和有关部门对省统计局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意见,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及时梳理并反馈,切实加以整改,以提升落实《责任制规定》的效果。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统计系统的政治任务,全局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紧紧围绕江苏省统计局落实《责任制规定》职责分工,依规运作,按章办事,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附件:江苏省统计局落实《责任制规定》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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