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苏北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苏北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到2015年以县为单位实现省定全面小康的目标要求,以“八项工程”为抓手,积极应对困难挑战,克难争先,着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全面小康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对照省定全面小康四大类18项25个指标,统计监测结果显示,到2012年底,苏北地区新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市绿化覆盖率等2个指标达到省定目标值,达到或超过省定目标值指标为21个,达标指标比例为84%,其中,人均GDP、城乡居民收入、城镇劳动保障三大保险各自覆盖面、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等核心指标全部达标。
2012年,苏北新增1个省辖市、9个县(市)达到省定全面小康标准,分别为:盐城市,新沂市、邳州市、赣榆县、东海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阜宁县、射阳县。至此,苏北5个省辖市中已有2个市达标,纳入省级全面小康监测的28个县级地区(23个县市、5个区)中,达标地区上升到15个(13个县市、2个区)。县级地区达标比例过半;其中,淮安、连云港两市首次有县级区域跨入全面小康达标行列,苏北地区全面小康建设取得重要突破。至此,全省已有10个省辖市、49个县(市、区)达到省定全面小康标准,达标比例均接近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