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统计局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3-04-27 17:48 来源:财务处

江苏省统计局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

 

江苏省统计局

 

  2013年江苏省统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既保证统计事业改革发展支出的需要,又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统计系统的部门预算。

  一、机构和职责

  江苏省统计局为正厅级的行政机关,下辖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地方统计调查局,5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数据管理中心、普查中心、资料管理中心、民调中心和教育中心,1个定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科学研究所。其中:参照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包含省调查局本级、13个省辖市调查局、39个县区调查局和2个县区调查点。

  江苏省统计局的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的责任。制定统计政策、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省基本统计制度,指导全省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及省辖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全省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对省辖市政府以及省级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巡查、对县(市、区)统计工作的统计督查和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监审,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省情省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省情省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和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统计方面的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指导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和有关统计资料的交换工作。

  (十二)协助地方管理省辖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省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三)承办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纵深推进统计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省统计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紧扣主题主线、坚持稳中求进、提高质量效益、着力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统计局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着力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1、加快建设服务型统计。根据省委全会关于丰富和提升“两个率先”目标内涵的新要求,强化以全面小康、基本现代化进程和“八项工程”为主打产品的重点目标统计监测,着力配合做好对全面小康和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作定量提升和完善的工作。加强对新兴产业、经济国际化、创新型省份、生态文明、文化产业、农业现代化、民生幸福、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等重大战略部署进展情况的有效监测。完善经济运行、增长质量效益主要指标跟踪监测制度,研究建立江苏宏观经济监测预警系统和增长质量分析体系。深入推进统计公开透明,加强媒体宣传,传播统计知识,丰富发布内容,增强发布时效,强化元数据发布,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指标数据的深度解读,使统计产品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用户。有效开展企业用工、基本医疗卫生体系、住房保障体系等专项调查。充分发挥社情民意调查优势,开展好省政府民生实事满意度调查等自主调查,群众安全感、生态满意度等委托调查,实施好企业景气调查,更好地服务决策,服务企业和民生。

  2、精心组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今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这次普查突出基本单位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调查,对我省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通知精神,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4个主要阶段、15个重点环节的具体任务,建立完善普查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保障条件,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根据“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的要求,全面开展普查前期工作,细致制定方案,强化普查宣传,认真组织试点,选聘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做好普查培训工作,扎实开展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全面建立和使用普查区电子地图,抓好行政登记资料搜集比对,为普查的正式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全面开展单位清查,摸清名录库单位状况,及时掌握各地区、各行业单位发展趋势,积极争取机构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给予支持。试点工作是搞好普查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各级要围绕新的普查手段、组织方式、普查领域等方面逐一进行专项和全程综合试点,为完善普查方案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各地要充分考虑这次普查工作量增多、信息化要求高以及“两员”补贴经费提高等各方面因素,落实相应普查力量和所需经费,确保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制订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注重技术方法创新,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

  3、巩固提高拓展“四大工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动企业一套表和联网直报工作提升。进一步加强调查单位的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先进库、再有数”的原则,做好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核确认工作,着力加强初次纳入的重点服务业单位的核认。不断完善调查单位库,提高审核频率、优化审核方式,及时将符合标准的企业纳入,将关停并转和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剔除。积极抓好“三下”企业和非企业单位名录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切实提高名录库数据质量。开展对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整合工作,在名录库中标识确定从事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继续完善企业一套表制度,强化地方统计调查制度的设计和管理,加强调查问卷(表)可行性测试评估研究。探索建立统计设计管理OA办公系统,整合优化专业指标和报表,简化调查项目,精简填报指标,剔除重复指标以及可以通过计算生成的指标,强化专业和行业统计中各指标间的衔接,积极推进利用企业会计财务资料和生产经营记录设计报表。实施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完善平台功能,提升系统性能,推进网络平台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做好一套表深化拓展工作,

  逐步把条件成熟的专业纳入企业一套表工作范围,并逐步推广到相关行业的抽样调查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力等调查领域。拓宽一套表平台的应用范围,将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应用于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和其他常规调查的数据处理。拓展联网直报平台的服务功能,既将其建设成为功能强大的数据报送平台,又将其建设成为一个面向广大调查对象、功能不断完善的综合业务平台和服务平台,探索在直报系统中增加为企业提供宏观经济信息、行业运行信息和统计咨询的功能。

  4、坚持不懈提高数据质量。组织实施好各专业常规调查,不断提高调查水平。积极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及发布方法,改进居民消费核算方法,加强对劳动者报酬和居民可支配收入核算方法的研究,修订文化产业增加值测算方法。统一规范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做好重点服务业企业“一套表”直报工作,研究现代服务业统计和高技术服务业统计办法,积极利用服务业重点调查和部门服务业财务年报数据核算服务业增加值。全面实施批零住餐业行业抽样调查制度,扩充月度劳动力调查范围和样本,建立企业岗位工资统计制度,高质量完成投入产出调查及编表准备工作。密切关注国家工业统计数据质量先行要求和投资统计改革动向,积极做好我省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电子商务等新型交易方式统计应用研究,完善人口就业、科技创新、社会发展统计指标调查体系。开展资源消费统计调查试点工作,建立江苏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方法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统一规范数据采集、处理、汇总和发布。始终把统计数据质量放在首位,全面实施“1+9”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坚持制度规范、全程管理、统计检查三位一体,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源头数据核查机制,恪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加大统计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各种影响数据质量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地方统计立法补充调研、专题调研,力争年内《江苏省统计条例》审议出台。以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5、深入开展统计“双基”建设年活动。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工作的“基石”,是统计发展的根本。深入组织实施《统计“双基”建设年活动方案》,有效开展“达标在今年”、“我是规范统计岗”、“我的特色我展示”、统计宣传“四进四有”、“零距离面对面”服务等系列活动,力争今年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乡镇(街道、园区)创建达标覆盖面达到50%以上,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创建取得重大进展。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双基”建设年活动具体方案,坚持示范引路,健全责任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扩大创建成效。加快企业电子台账推进步伐。进一步做好部门统计工作。统计部门要牢固树立为部门统计服务的意识,积极为各部门提供制度设计、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各项服务,完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信息平台共建共享。严格部门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及部门数据发布管理,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审核程序。省级各部门要根据《江苏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对照创建标准,健全机构力量,加强制度建设,重点部门要力争率先进入示范单位行列。统计中介服务作为改革产物、新生事物,是政府统计的有益补充,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要坚持边发展、边规范,有效管理民间调查和统计代理行为。加快组建江苏省民间统计调查行业协会,引导行业自律,促进健康发展。

  6、全面推进统计信息化。统计信息化是统计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组织实施《江苏省统计信息化建设方案(2013—2015年)》,按照“统一规划设计、分步分级实施”的原则,充分应用网络技术、云计算技术、空间地理技术等先进技术,加快推进“两个中心”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建设全省服务业统计信息化平台、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和统计基础库,建立全省人口数据库。进行移动办公系统升级,推广应用视频会议系统。各地要主动衔接省局方案,制定本地区信息化建设计划,完善系统建设与运维保障机制,协同推进全省统计信息化建设。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环境准备。强化信息网络安全,开展以联网直报系统等保三级为重点的等级保护工作。

  7、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服务优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是推动统计事业发展的有力保证。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将学习十八大精神与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推进统计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立足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建设“三宽四有”领导班子,提高谋划全局、科学决策、改革创新、推动工作的能力。深入开展“建‘四型’机关、创一流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统计能力提升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交流轮岗和培养锻炼,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机制,形成有利于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良好局面。进一步繁荣统计文化,弘扬统计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和衷共济。大力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各项规定,全面落实省局相关实施细则,坚持深入实际,坚持勤俭节约,切实精简会议、改进文风,加强检查、强化督办,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确保统计干部严守纪律、风清气正,为促进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三、预算编制说明

  2013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预算收入总计11733.6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1633.30万元,其他资金100.35万元(下属事业单位的对外有偿服务收入)。

  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1733.65万元,按功能科目划分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22.73万元,其内容主要包括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劳动报酬以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工资福利支出”和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用于开展各项统计调查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20万元,为下属统计教育中心用于开展统计培训工作的“单位发展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6.4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离退休人员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54.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以及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四、其他事项

  江苏省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的联系人:胡岳林,

  联系电话:025-83245649

  附:2013年统计系统部门预算表


附件下载 :预算公开表(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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