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完成落实两个“责任制”半年自查工作

2012-07-16 09:21 来源:纪检组、监察室
  6月中旬,省局发出通知,向省局各部门和各省辖市统计局部署了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情况半年自查工作。

  半个月来,省局各部门和各省辖市统计局坚持把自查作为落实责任制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组成部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对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省辖市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江苏省统计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逐项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仔细填写自查统计表和提供说明材料,按照要求,于7月上旬按时上报了相关报表资料,自查工作顺利结束。

  根据对自查报表的初步统计,在省市两级统计部门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两个“责任制”得到了较好地执行和落实。在年度工作要点对省局各部门提出的21项指标性要求中,组织处级干部反腐倡廉集中学习、开展全局性廉政教育、在省局举办的培训班开设反腐倡廉教育课、部门(党支部)自行组织廉政学习、制定《省统计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江苏省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等10项应在上半年完成的项目要求,按时完成率达到90%;其他11项全年性的项目要求推进率达到100%,其中时间任务“双过半”的项目达到80%。在年度工作要点对省辖市统计局提出的14项指标性要求中,及时调整充实各级统计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在本级内网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专栏、在统计内网和外网公布投诉监督电话(网址、邮政地址)等6项应在上半年完成的项目要求,按时完成率达到80%;其他8项全年性的项目要求推进率达到100%。

  目前,省局正在对自查情况进行进一步的汇总、梳理,并将按照“肯定成绩、发现不足、提出要求、督促整改”的路径,采用适当的形式,向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13个省辖市进行通报,以推进下半年工作的不断完善和进步。

                         (驻局纪检组监察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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