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十三)基本信息
编 码
JS000000TJ-CF-0013
名 称
对妨碍、抗拒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管理、监督和检查权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法律依据
《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从事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活动,必须接受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的规定,妨碍、抗拒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管理、监督和检查权的,由统计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并建议有关部门对违法单位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处罚流程
见流程图
处罚种类
罚款
实施主体
江苏省统计局
办公地点
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15号楼
办理时间
监督电话
(025)83313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