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
苏统函〔2026〕60号
各设区市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要求,自2026年起,我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执行国家统计局统一合格标准,不再单独划定省定线。2025年参考考生继续使用省定线70分,仅在2026年度职称评审中有效。
江苏省统计局
2026年9月7日
| 索 引 号: | 320000000200026/2026-00136 | 分 类: | 统计职称评审 考评信息 通知 |
| 发 布 机 构: | 发 文 日 期: | 2026-09-07 | |
| 标 题: | 关于明确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 | 主 题 词: | 评审 高级 职称 统计 标准 |
| 文 号: |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明确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 苏统函〔2026〕60号 各设区市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要求,自2026年起,我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执行国家统计局统一合格标准,不再单独划定省定线。2025年参考考生继续使用省定线70分,仅在2026年度职称评审中有效。 江苏省统计局 2026年9月7日 | ||
| 时 效: | undefined |
关于明确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
关于明确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
苏统函〔2026〕60号
各设区市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要求,自2026年起,我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执行国家统计局统一合格标准,不再单独划定省定线。2025年参考考生继续使用省定线70分,仅在2026年度职称评审中有效。
江苏省统计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