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近日,扬州紧扣保障和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工作要求,修订完善《扬州市统计质量管理体系(2024)》(以下简称《体系》)。
《体系》以“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标准明确、职责明晰”为基本原则,在项目设计、项目审批、数据采集、数据核查等统计调查流程的十个环节提出具体的质量控制要求。根据新版统计报表制度修订情况,结合扬州统计工作实际,对统计质量管理和控制办法和基本单位名录库、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等六个方面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下一步,扬州局将建立全程推进、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坚持依规依纪,深入推动各板块、各专业条线做好责任落实工作,强化统计源头数据管理,规范数据采集、录入、审核、评估、汇总等全流程。同时,紧跟统计制度方式变化,注意收集《体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确保数据生产安全,进一步夯实、提升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