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1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统计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视,2024年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担当坚决扛起主体责任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确保巡视整改正确方向。3月份,局党组先后3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全面对标中央精神,坚决落实省委要求,准确把握巡视整改的标准和任务。4月3日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讲真话、建诤言、提良策,进一步增强了巡视整改的针对性。局党组还分别以党内外公开的形式,将省委巡视反馈情况、局巡视整改方案等进行通报,切实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及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关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强抓整改的政治坚定性和行动自觉性。 (二)靠前指挥抓整改,着力提升整改工作质效。局党组书记担负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坚持全程跟进、全程关注、全程主抓,多次组织听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深化整改措施。局党组强化跟进督导,在确保每月1次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召开13次局党组会听取整改进展,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在同轮被巡视部门中较早制定《省统计局巡视整改责任交接机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做到问题不推诿、整改不含糊、工作不断线。 (三)周密组织抓整改,构建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后,局党组迅速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3月27日,制定《省统计局党组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116项整改措施并印发各部门、各单位。同时成立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整改工作组,确保整体整改与专项整改齐头并进。局党组、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均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晰整改责任、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四)发扬斗争精神抓整改,敢于较真碰硬解决问题。局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人、落实到岗,坚决克服“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通过集中会审,及时解决个别单位整改措施答非所问、举措不实、自加压力不够等现象。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抓“常”和抓“长”相结合,努力做到纠正一个具体问题,补齐一类弱项短板,健全一套机制制度。 二、以严实作风有力落实整改措施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扎实,推动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有差距,学习宣传贯彻不到位,全面学习领会不够”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组织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理论学习。今年以来,通过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28次、学习内容82项,2次组织11名局、处领导专题研讨,理论学习机制不断健全,全局干部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明显提升。 2.关于“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结合“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契机开展多形式统计法治宣传,向领导干部和调查对象分类发放统计普法宣传手册,向100家企业赠送《中国信息报》。与省委组织部共同印发《关于建立组织部门与统计部门常态化沟通机制的具体措施》,将统计法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建立局主要领导省委党校统计法宣讲机制,局主要领导5月份为省委党校2024年第1期县(市、区)长提高政治能力专题研修班授课。领导干部和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观念明显加强,全社会理解、支持、配合统计的氛围不断浓厚。 3.关于“立足统计谋划全局不够”问题的整改 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和“使江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重大要求,积极把统计工作置于全省经济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动,今年以来报送各类统计分析报告79篇、信息376篇。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充分挖掘利用统计数据资源,明确本年度30项统计分析研究重点选题。进一步深化完善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统计监测体系研究,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重大要求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调整优化监测指标。 4.关于“省委省政府‘参谋部’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中长期问题的前瞻性探索、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进展和重要政策落地见效情况,明确本年度中长期研究选题3项,社会民生选题6项,协助完成国家统计局年度信息调研相关课题5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问题、重大政策实施成效等,组织各专业处室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今年以来已向省委、省政府报送26篇专题调研报告,切实提高统计分析、预测预判能力,不断提升以统计工作服务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 5.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在江苏省统计局政府门户网站、江苏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惠企政策宣传专栏,及时推送转发国家、省级层面涉企重大决策部署和惠企政策措施。加大民营经济研究力度,完善江苏民营经济统计方法制度,新增13项民营经济金融支持方面指标,初步完成《江苏省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试行)》。积极研究探索制造业民营经济景气指数、信心指数的测算方法,围绕民营经济发展开展统计分析和信息研报,工业企业景气状况调查相关分析被省委办公厅《要情动态》采纳。 6.关于“统计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积极参与全国统计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支持1名已入选人才培养工程的同志开展课题调研、参加专题培训,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课题指导老师;动员符合条件人员参加人才培养工程第三期学员选拔推荐考试,1名同志已入选。将与国家统计局加强干部纵向交流纳入国家统计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重点内容,今年度选送5名年轻同志至国家局专业司跟班学习锻炼。 7.关于“第三方统计服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通过调研准确了解全省统计购买服务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5月份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购买第三方统计服务相关事项的通知》。印发《关于在信息化项目合同中增加网络安全条款或协议的通知》,7月份,在省局OA系统中新建合同审批流程,将网络安全条款、协议加入合同审查流程,切实形成管理闭环。 8.关于“统计造假的冲动和土壤仍未完全根除”问题的整改 上半年,局主要领导约谈11个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及个别设区市分管负责同志,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纠正个别地区领导干部存在的政绩观偏差问题,在全省范围内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良好生态,坚决防治统计造假。 9.关于“贯通协同监督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在全省统计系统推荐21名同志进入省委巡视组人才库,11名同志被抽调开展十四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工作,推动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深度融合。落实组织部门与统计部门常态化沟通机制的相关措施,及时提供全省及各设区市的主要经济指标情况、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等数据资料。进一步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巡视、审计等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完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信息沟通、会商研判、线索移送等常态化协作机制,共享共用监督成果。 10.关于“对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理解不够深刻”问题的整改 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强化统计机关政治建设。深入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在统计工作中关心、强调的重点领域,跟踪监测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展成效,持续强化重点板块、重点行业分析预警,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加强“五经普”工作组织领导,高效部署、高位推动普查工作,针对清查阶段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利用大数据比对、反复抽查核验,努力做到户数准、人数实、主要经济指标有支撑,确保全省普查登记数据真实可靠。 1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压力传导不够紧实”问题的整改 严格制定签订《2024年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2024年江苏省统计局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7月份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查摆问题不足,务实推动工作。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上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建立《省统计局谈心谈话制度》,局主要领导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实现与全局副处级以上干部谈心交流全覆盖,进一步增进团结、凝聚人心,形成干事创业的合力。 12.关于“‘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积极配合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督促局主要领导严格落实“三级”责任清单,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导各处室将党建与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考核。年初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7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及时调整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对《巡察工作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认真总结局党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13.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强化局党组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就全面从严治党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交流,及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举措,坚决克服“重业务、轻党建”和“两张皮”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填报提醒和审核把关,召开2024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督促指导如实填报。 14.关于“党风廉政教育方式手段较为单一”问题的整改 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录像辅导、专题培训、现场教学、组织廉政书画摄影活动和分层级分批次赴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等,丰富廉政教育手段,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充分利用线下学习机会和网络学习教育平台组织开展案例学习,今年以来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增强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效果。 15.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示范引领作用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揽各方面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发挥领导班子“领头雁”作用。带头增强干事创业精气神,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明显增强。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局党组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局党员干部讲政治、守规矩、重实干、善落实,开展党纪集中学习12次,先后有11名局领导和处室负责同志交流发言,局党组书记带头讲授纪律党课,营造讲政治、讲规矩深厚氛围。局党组书记注重利用各种时机场合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形成共识,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和衷共济,凝聚起全局上下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强大合力。 16.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6月份局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有关民主集中制内容,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和认识,提高贯彻执行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研究重要事项前做好个别酝酿,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按照规定范围确定参会人员,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机制。加强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落实民主集中制监督,进一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事先报送制度。 1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少长远规划”问题的整改 巡视结束以来,已经开展两轮干部队伍结构分析,统筹各年龄段干部使用,科学做好中层干部队伍的谋划管理,着重做好年轻处级领导干部的发现、培养、锻炼和使用。截至当前,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年轻干部占比有所提高,内设机构班子成员梯次更加合理。 18.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确保切实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 19.关于“对上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会先后13次研究巡视整改工作,谋划落实举措。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统筹抓好分管领域的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推动上轮整改工作真到位、全到位。 20.关于“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年初成立4个检查组,组织对13个设区市开展上轮统计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互查工作,对国家统计局督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3月份,在全省统计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暨五经普法治保障业务培训班上反馈统计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互查结果,督促各设区市统计局对所辖县区开展自查互查并针对问题清单逐项整改,确保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并持续巩固。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服务助推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7月份与省商务厅联合开展开发园区统计工作调研,进一步强化统计数据信息统筹,并进行数据共享比对。积极协助省科技厅组织高新区主要指标进展情况统计,共享重点监测指标数据,联合发布高新区主要指标进展情况。会同省科技厅、财政厅开展全省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发布2023年度综合评价结果通报。统计部门服务助推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明显增强。 2.关于“改革创新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国家统计局与省政府于8月7日在宁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制定了为期三年的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细化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切实为全国统计改革发展提供江苏经验。 3.关于“推动数据共享机制改革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积极推进《江苏省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修订完善工作,拓展部门统计数据来源,推进制度和平台功能优化,做好对部门上报综合数据的管理、维护和协调工作,预计11月底前修订完成。加快推进“数字统计”建设,主动与省大数据局对接会商相关工作,进一步充实数据资源布置,搭建综合数据部门共享模块,着力打破“数据壁垒”。 4.关于“统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滞后”问题的整改 加快江苏省“数字统计”项目建设进度,初步设计方案已通过省大数据局初审并上报省政府,按程序推进后续工作。加快推进统计数据服务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待资源部署完成后即开展“江苏统计综合数据管理平台”系统试用。加快完成“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数据查询系统”主要功能研发,将在微信公众号配置相关功能,方便公众查询使用数据。在江苏省网上统计资料馆网站及时加载各类统计资料,公布资料阅览室开放信息,加入“中国统计资料馆”链接,部署开展全省地方统计资料电子化工作,省级普查资料电子化项目已完成75%。 5.关于“网络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4月份召开全省统计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压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每季度发布网络和数据安全情况通报,督促指导市县统计部门依法履行网络数据安全责任和义务。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学习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知识技能。常态化开展网络数据安全检查,上半年已对部分设区市开展实地指导帮扶,实时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隐患线上排查。 6.关于“政治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统计造假处分有关规定,切实将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严肃惩治、坚决斗争。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等方式,局主要领导亲赴有统计违法线索的地区,向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宣讲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警示教育宣教;在宁3次组织相关市、县统计局长召开警示约谈会议,进行教育提醒。今年以来局党组会议先后审议相关地区有关统计违法线索核查情况,部署核查个别县区的统计违法举报线索。持续巩固专项治理行动成效,落实《省统计局数据质量协同检查办法》,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7.关于“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紧盯造假问题相对集中的重点领域、重点指标,主动开展数据比对,函告相关地区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核实工作,要求11个县(市、区)统计局对2982家风险企业开展核查。6月份,局党组向相关设区市纪委监委移送有关统计违法行为责任人信息、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增强。 8.关于“数据监管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上半年及时完善修订统计质量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防范杜绝统计造假,推动统计制度体系规范化建设。制定《省统计局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具体措施》《省局各部门为基层减负举措清单》,切实有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8-9月连续组织开展三期基层统计业务培训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能力素质和基层统计规范化水平。强化统计部门专业指标数据与税务部门相关指标数据比对,加大对差异率较大的疑似问题企业开展核查管控并及时反馈市县,督促各地开展核查,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9.关于“内部监督合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统计执法监督与专业业务协作联动工作办法》《江苏省统计局数据质量协同检查办法》,建立健全数据质量协同检查工作等制度,落实各专业向执法监督机构移送问题线索机制。印发《提升统计行政执法质量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全省统计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暨五经普法治保障业务培训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素质。7月份组织全省统计系统近600人参加的全省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培训班,局系统129人通过考试,执法队伍力量进一步壮大。强化执法部门与专业处室协同,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10.关于“科学有效发现问题的手段不多”问题的整改 建立健全季度数据比对检查机制,完成对2023年全年和今年一季度、上半年的数据比对核查,有针对性督促各设区市开展核查。健全重点企业数据质量预警机制、疑似问题企业重点关注机制,督促市(县、区)统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对指标数据异常企业开展服务指导和核查核实。7月份,召开有关县区统计局长座谈会,持续推动数据比对检查工作,努力增加早发现、早预警、早监管办法手段。 11.关于“落实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聚焦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定位,加强与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联动,对“五经普”等重点工作任务实施全程嵌入式监督,开展具有统计特色的纪检工作。积极参加机关纪委书记和纪检业务骨干培训,持续抓好全局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 1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严密”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带头克服统计部门“清水衙门风险少”片面认识,通过多种方式手段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督促和指导各处室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准确填报2024年度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情况登记表。局机关纪委严格审核把关,准确界定“高、中、低”风险等级,于8月份实施廉政风险防控项目登记汇总,务实提供防控举措,堵塞漏洞隐患。 13.关于“违规违纪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政府采购、公务接待、选人用人、教育培训等制度执行,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项。严格执行社会团体兼职管理制度规定,在社团兼职人员已按规定辞去多兼职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审批。 14.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切实加强党建与统计重点业务工作的结合,在《2024年省统计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省统计局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中进一步明确局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抓融合责任,引导各党支部围绕统计中心任务切实发挥“两个作用”。在局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中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关制度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确保责任清晰。 15.关于“机关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以省委组织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联系点建设为契机,明确“九个一”具体推进举措,持续提振统计干部“精气神”。局主要领导实现与全局副处级以上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并将面对面谈心交流对象拓展到科级干部,常态化了解干部所思所想所盼。聚焦基层减负、改进会风文风、提升调研质量等重点,3月份,组织力量深入乡镇(街道)基层一线调研,5月份制定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6条具体措施,6月份又细化为17条举措清单,扎实推动为基层减负工作不断深入,相关做法被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动态第2期转发推广。 16.关于“公务员转任调任通盘考虑不够”问题的整改 严格规范公务员转任调任工作,开展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分析,根据近年编制空缺情况对人员配备进行初步规划,严格实行公务员转任、调任规定和有关实施办法,切实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群众公认。 1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7月份,专题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总结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制度,每年12月底前向省委报送专题报告,并抄送省委宣传部。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完善丰富统计网站和新媒体的栏目内容,聚焦五经普进展、统计云联网直接系统上线运行等统计重点工作发布动态指南和问答系列推文,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主题活动等时间节点筹备开展“数说75年”系列专栏等宣传活动,讲好江苏统计故事,打造特色统计文化。9月20日,举办江苏省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座谈交流活动,邀请各届代表参观统计办公现场,面对面交流。 18.关于“防范和处置网络舆情问题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做好重要统计数据发布、重大时间节点前的舆情风险分析研判,对各专业数据发布情况做好舆情跟踪。提升舆情处置水平,注重加强现有意识形态工作人员培训,着力提升网络舆情处置能力。完善舆情应对方式,出台《江苏省统计局舆情危机应急处置预案》,开展舆情日常监测,每周报送专题信息简报周报。制定《江苏省统计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提高江苏省统计局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稿件的编校水平。 19.关于“上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有的难点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持续巩固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加大统计数据核查和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截至7月底已对8个设区市的22个县(市、区)及功能区739家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三、以改革精神不断推进统计发展 (一)着眼统计部门政治属性,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和斗争精神。巩固专项治理成效,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契机,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制度机制,完善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按季度开展数据质量协同检查,全面防控数据质量风险隐患。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推进服务型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着眼统计工作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加强全面建设。锚定发展目标,紧盯自身职责,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一抓到底、不留死角。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健全完善联系服务基层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大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课题培训、外出授课等管理,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三)着眼统计改革时代要求,勇挑大梁服务发展大局。紧扣“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深化统计改革发展结合起来,着眼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涉及统计部门的相关改革任务,以落实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抓手,加快统计数据服务数字化转型和方法手段创新,扎实开展统计普查调查和监测分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统计部门的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590773;邮政信箱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统计局;电子邮箱kindlx@163.com。 江苏省统计局党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