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统计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告
(2023年度)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8号)要求,我局依据现行统计法律法规,对本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4件)
1.江苏省统计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办法(苏统规〔2021〕2号,2021年5月27日发布);
2.江苏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苏统规〔2021〕3号,2021年5月25日发布)。
3.江苏省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苏统规〔2022〕1号,2022年9月9日发布);
4.江苏省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定(苏统规〔2022〕2号,2022年10月10日发布)。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1件)
1.江苏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苏统规〔2012〕1号,2012年9月11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