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对全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022-06-28 15:00 来源:省统计局

628日,省统计局召开全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和省领导关于开展专项纠治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对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汉春作动员讲话。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孙青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蒋云峰出席会议,省统计局一级巡视员刘兴远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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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汉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下,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项纠治工作,吴政隆书记、许昆林省长、费高云常务副省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全省各级统计机构务必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坚定不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决策部署上来。

王汉春强调,全省各级统计机构要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面临的风险挑战,强化责任担当,有力有序推进专项纠治工作,把好统计数据质量关口,以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经济较快回归正常轨道提供可靠的统计支撑。一要聚焦任务,切实做到“四个必查一个结合”。即必查权力干预,必查数据寻租,必查执法不严,必查入退库,结合重点工作。二要从严执行,强力推进“三个一批”。即从严从快查处一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严肃追责问责一批统计违纪违法领导干部,通报曝光一批统计造假典型案件。三要标本兼治,着重推进整改落实。做到立行立改,建立防惩统计造假长效机制,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王汉春要求,要扛起主体责任,确保专项纠治工作落地见效。各设区市统计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要结合分管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确保形成责任闭环。全省各级统计机构要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专项纠治工作,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协调协作。要注重纠治实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时限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按时报送结果。省统计局就组织领导不力、自查流于形式、纠治成效甚微等问题开展重点抽查。专项纠治期间,全省各级统计机构要编写工作信息简报,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孙青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支持配合统计机构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孙青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充分认清开展专项纠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正视当前我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主动靠前监督,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统计部门对照国家和省统计局开展专项纠治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开展源头治理。三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纪执法。执纪执法要“严”,追责问责要“准”,查办处置要“稳”。四要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推动专项纠治工作作为当期一项重要任务,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与统计机构的工作协作,健全完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支持配合等工作机制,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协同监督优势,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省纪委监委及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省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统计局领导班子、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统计法治工作机构有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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