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之际,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经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2022年第3统计督察组日前进驻南通市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11月11日与南通市委、市政府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副局长费丽明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南通市委书记王晖介绍南通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以及南通市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并作表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新明主持会议。
费丽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充分彰显了党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指明了方向原则、提供了科学遵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强化统计监管执法、构建统计诚信体系,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保障。开展统计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的有力举措,是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具体行动。
费丽明强调,此次统计督察将根据《江苏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江苏省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确定的督察对象和内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执行统计政令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王晖表示,在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全国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省统计局来南通开展统计督察,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南通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他说,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导向,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推动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以高质量的统计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市委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突出高位统筹,强化制度建设,推动严格执法,狠抓问题整改,统计工作水平持续提升。省第3统计督察组对南通开展督察,是对我市统计工作的全面检验,是帮助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难得机遇。南通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诚心欢迎、自觉接受统计督察,坚决支持、全力配合统计督察,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健全完善统计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打造“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不断开创我市新时代统计工作新局面,更好服务“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
吴新明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高质量配合统计督察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自觉支持、全力配合统计督察工作;要全面加强协调保障,严格落实纪律要求,坚决服从工作安排,市协调联络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沟通联络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联络畅通、无缝衔接;要深入抓好问题整改,自觉把问题整改作为推动统计能力提升的重要契机,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江苏省统计局2022年第3统计督察组将对南通市开展为期10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513—69905811;举报邮箱:江苏省南通市A015号邮政信箱,邮编:226004;举报电子邮箱:bgs.tjj@nantong.gov.cn。受理举报期限:2022年11月11日—11月18日,受理时间为每天9:00—11:3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