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2021年第1统计督察组向镇江市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2022-01-20 15:07 来源:江苏省统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202110 20日至10 29日,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江苏省统计局2021年第1统计督察组对镇江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118日,省统计局2021年第1统计督察组向镇江市反馈了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镇江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统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统工作进一步拓展、统计公信力权威性进一步增强,较好地发挥了统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走深走实。通过领导带头学、压实责任管、求真务实干,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二是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推进全市统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GDP统一核算改革落实落地、投资项目列统闭环管理等工作形成大统计工作格局;积极探索产业强市、数字经济、现代化监测评价体系,努力将“发展动能”转化为“经济增量”。三是发挥统计职能,推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系列举措。“七人普”国家试点形成镇江经验、加强对核心经济指标的跟踪监测,为推动镇江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及时准确反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实践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督察发现,镇江市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够深入;二是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强化;四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相对薄弱等。

督察组向镇江市委、市政府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统计能力建设;三是进一步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四是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五是扎实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江苏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镇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秦海涛代表市委、市政府接受省统计督察组反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统计督察意见,并作表态发言。他表示,督察组反馈的统计督察意见,肯定了我市统计工作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具有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的整改意见,既是一次把脉问诊和科学指导,也是一次全面督促和有力鞭策。镇江市委、市政府对督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认领。秦海涛强调,全市上下要提高认识,把统计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落实,做到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制定措施、第一时间落实责任。要做到动真碰硬,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以最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要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对照中央、省关于统计工作的新要求,举一反三,不断完善统计工作机制,加强统计监督能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推进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统计局2021年第1统计督察组有关同志,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地分管负责同志和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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