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11月17日至26日,经省委、省政府授权,江苏省统计局2021年第8统计督察组对扬州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1月13日,省统计局2021年第8统计督察组组长,江苏省统计局一级巡视员彭小年向扬州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扬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锴竑主持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6日,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江苏省统计局2021年第8统计督察组对扬州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扬州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着力提升统计数据真实性,全市统计工作的独立性、科学性明显增强,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影响力不断扩大,统计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着力提升统计能力,推动扬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全面提升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法治风向标作用;四是努力提升基层基础,不断增强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督察发现,扬州市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有待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统计基层基础综合能力相对薄弱等。
督察组向扬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四是认真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工作;五是扎实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江苏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锴竑代表市委、市政府接受省统计督察组反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统计督察意见,并作表态发言。
陈锴竑表示,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扬州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扛起统计督察整改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扬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陈锴竑强调,扬州市委、市政府将切实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格局,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一是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督察整改;二是积极履职,以严实务实的作风提高整改成效;三是健全机制,以坚定有力的措施巩固整改效果。
省统计局2021年第8统计督察组有关同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锴竑及扬州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