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江苏省统计局
江苏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江苏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常住人口[2]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3]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2242383人,占73.4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2505633人,占26.56%。与2010年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4870895人,乡村人口减少878382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22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29979948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6316191人,流动人口为23663757人。流动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10308610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3355147人。
与2010年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1753129人,增长64.48%;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755657人,增长146.67%;流动人口增加7997472人,增长51.0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设区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