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开展信息采集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8
稿件来源:统计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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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统计系统在2月底前将对取得统计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开展信息采集工作。
一、采集范围
2010年1月1日以来,在江苏省申报评审取得统计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省内取得统计专业高级职称但现在外地工作的人员,也要参加采集。在省外取得但现在江苏省内工作的人员,请联系当初申报评审认定的地区提供信息。
2010年以前取得统计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本次暂不采集,时间另行通知。
二、提供方式
请相关人员分别按照附件2、3文件格式填写,并于2021年2月底前报各市信息收集工作邮箱(附件1),此次收集工作关系到以后职称资格认证查询、补办等事宜,希望相关人员认真对待。
附件:1、各市信息收集工作邮箱
2、人社部职称证书信息批量导入模板
3、我省职称证书打印数据项(XX系列单位高、中、初级)
附件3.我省职称证书打印数据项(XX系列单位高、中、初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