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居民收入支出

2019-01-30 10:54 来源: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

城乡居民收入支出指标

2018

 指标名称

绝对量(元)

增长(%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8096

8.8

 #工资性收入

21948

7.6

  经营净收入

5386

7.8

  财产净收入

3746

15.7

转移净收入

7016

9.8

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5007

6.6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7200

8.2

 #工资性收入

28136

7.0

  经营净收入

5053

8.5

  财产净收入

5318

15.0

转移净收入

8693

8.1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9462

6.3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845

8.8

 #工资性收入

10222

7.4

  经营净收入

6017

7.1

  财产净收入

767

12.8

转移净收入

3839

14.8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6567

6.1

注:根据国家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制度,从2014年起按新口径公布居民收支数据。

指标解释:

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消费支出:指住户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于消费品的支出和用于服务性消费的支出。根据用途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根据来源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现金消费支出、实物消费支出(含自产自用、来自单位、来自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



【打印此页】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
分享至: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