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全省居民收入支出指标

2016-07-25 15:27 来源:统计宣传处
 

城乡居民收入支出指标

2016年上半年

指标名称

绝对值(元)

增长(%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794

8.7

 #工资性收入

9923

8.8

  经营净收入

2446

4.0

  财产净收入

1485

13.3

转移净收入

2941

10.6

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14401

8.6

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0750

5.5

 食品烟酒

3209

6.7

 衣着

791

-1.5

 居住

2465

10.0

 生活用品及服务

666

4.7

 交通通信

1602

2.7

 教育文化娱乐

997

4.8

 医疗保健

698

1.7

 其他商品和服务

322

5.2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925

8.2

 #工资性收入

12525

8.0

  经营净收入

2498

3.1

  财产净收入

2143

12.2

转移净收入

3760

9.8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2925

4.0

 食品烟酒

3846

5.8

 衣着

984

-1.7

 居住

2995

7.8

 生活用品及服务

777

2.3

 交通通信

1903

-1.0

 教育文化娱乐

1247

5.3

 医疗保健

784

0.3

 其他商品和服务

388

5.1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481

8.8

 #工资性收入

5316

9.2

  经营净收入

2353

5.6

  财产净收入

321

15.4

转移净收入

1492

11.3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6898

9.0

 食品烟酒

2080

7.9

 衣着

449

-2.6

 居住

1526

16.1

 生活用品及服务

470

11.0

 交通通信

1068

14.2

 教育文化娱乐

555

0.9

 医疗保健

547

4.8

 其他商品和服务

204

3.7

 注:根据国家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制度,从2014年起按新口径公布居民收支数据。

指标解释:

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其中: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生产税-生产补贴)

财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

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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