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国家统计局马建堂局长在省统计局报送的《关于加快构建新形势下的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情况的报告》(苏统〔2013〕24号)上作出重要批示:请设管司、政法司阅读、研究。好的做法,经评估后可在全国推介。
为顺应全面实施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四大工程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巩固深化统计改革成果,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基础,拓展延伸统计发展领域,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部署和要求,我省在全国率先研究制订和出台了《江苏省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体系(2013年)》,并于1月28日召开的全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动员暨统计工作会议上印发全省正式实施。
《江苏省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体系(2013)》明确以“五个坚持”(即:坚持数据真实准确、坚持改进制度方法、坚持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和独立监督、坚持加强科学评估和坚持维护企业独立填报真实数据权利和强化对调查对象服务指导)为基本原则,以打造面向统计用户、面向统计基层、面向调查对象的服务型统计为工作理念,以恪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为行为基准,充分运用产品流程质量管理技术,就统计数据生产各级各流程、各工作节点为管理目标,开展统计调查项目设计、调查对象确定、软件平台构建、任务布置、数据采集、审核验收、数据加工、质量检查和评估使用等全程质量管理。
《江苏省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体系(2013)》(即“1+9质量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包括:《江苏省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工作规范》、《江苏省基本单位名录库质量管理办法》、《江苏省企业一套表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含工业、能源、贸易、房地产、建筑业、重点服务业、劳资、科技专业数据审核评估规则)、《江苏省农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江苏省服务业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江苏省社会科技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江苏省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江苏省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江苏省统计检查制度》等。
实行数据质量管理的全流程、全行业和全覆盖,是我省进一步强化数据质量管理的新探索,力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我省将依据国家统计局要求和统计实践需求,及时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不断修订和充实完善,并以全面实施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为契机,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努力为提高统计调查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