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统计局文件
苏统办〔200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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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3年全省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统计局,省局各部门、省三个调查局:
现将《2003年全省统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统计 工作 要点 通知
2003年,全省各级统计机构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国务院领导视察国家统计局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积极研究实施统计改革和建设战略,全面提高统计工作水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业绩。
一、优化服务,大力开发统计信息资源
要不断提高统计信息资源有效开发和科学管理的水平。要通过各种途径、各种办法,采取有效措施、运用科学手段对统计信息资源进行系统整合、有效开发和科学管理,构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新模式和新机制,寻求信息资源开发的最佳途径和突破口,充分发挥统计信息资源的利用效力,使统计信息资源的利用价值达到最大化。
要密切注意经济运行态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要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工作,密切注视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新动向,及时向党委政府提供经济形势分析报告。要紧密围绕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抓好重大课题的分析研究,及时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信息和分析资料,通过对统计资料的深度加工和深层次研究,揭示经济发展趋势和运行规律,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的对策和思路,为党政领导提供咨询建议。
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统计信息工作的领导,要坚持日常信息与综合信息、调研信息、专题信息并重的方法来提升信息的质量。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宏观决策中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不断充实新的统计内容,建立评价和监测指标体系,如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评价、富民强省进程的评价、现代化水平评价、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价、城市化发展水平的监测、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等等。
要进一步研究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多方面、多层次、多领域地满足需要。不断拓宽统计服务的领域,提高服务的水平,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的工作方式,把丰富的统计信息资源整合好、开发好、管理好。逐步适应我国加入WTO,统计加入GDDS以后的形势需要,提高统计信息国内、国际可比性。要学会按照国际惯例及时披露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
要努力做好统计新闻宣传出版工作,继续办好《江苏统计》、《江苏经济月报》、江苏统计信息网(外网),做好《江苏统计年鉴》为代表的统计资料的整理出版工作,创办《江苏经济动态》刊物为社会各界提供快捷、灵敏、全面、系统的统计信息。积极协助国家统计局办好国家级统计刊物。继续做好统计教育科研和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依法治统,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始终坚持把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第一要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履行统计部门的职责。全省上下要坚决按照国务院领导讲话精神开展工作,提供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各级统计部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加强调查研究,细致分析各类统计数据的质量。
继续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综合整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研究,采取措施,从制度方法、技术手段、内部约束机制、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入手,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和手段,改革统计制度方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干部素质,多管齐下,上下联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评估。要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估方法,加强分专业的评估,市及以下统计部门要继续做好对下级上报统计数据的评估审核工作。
进一步加强统计监审工作,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重点监审要与专业监审紧密结合起来,要突出对重点地区、单位的统计监督检查。要把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的、对统计工作不重视的、统计基础薄弱的地区和单位作为重点,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促进统计工作整体质量的提高。
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树立统计法的权威、树立统计部门的威信。要建立必要的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要研究制定统计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公开统计工作的法律依据、统计部门职责范围、统计制度方法、统计办事程序、标准和期限等,增大统计工作透明度,增强统计依法行政自觉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要认真贯彻落实统计规范性文件,自觉规范统计行政行为,提高统计工作质量。要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通过统计监督检查,推动县级综合抽样调查机构建设,推动乡镇统计机构依法履行综合统计职能,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实行统计持证上岗制度。
认真组织《统计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继续推动统计“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力争各省辖市都能完成或超额完成统计“四五”普法任务。
三、加强协调,积极搞好各类统计调查
要加强对年定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确保年定报工作协调高效、畅通快捷。要改进和坚持做好年定报的考核工作。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方法、控制措施,对不实的数据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调整。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新《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要加强内部协调和沟通,总结经验、完善方案,继续做好试算工业生产发展速度的工作。要以农业经济核算为龙头,推行以“价格紧缩法”计算农业发展速度。继续抓好以省和以市为总体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积极做好数据接轨工作。继续做好100家重点企业预测和5000家企业联网直报工作。要对城镇住户调查增点扩户后的工作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顺利实现新调查年度数据的平稳过渡。做好企业景气调查样本轮换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集团统计,做好全省50强排序工作。
认真组织好全省第四次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高质量地完成省级投入产出表的编制工作,增强投入产出核算的服务功能,为加强我省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进行经济定量分析提供重要的基础性数据。
全力做好全省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要尽快成立普查领导小组,选调和配备得力干部组成普查工作机构。要尽早落实普查经费、精心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并做好编印培训教材、培训普查业务骨干、调查前的单位清查、印发普查表以及普查的社会宣传发动等工作。认真组织好普查试点,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用以指导好面上的普查工作。
善始善终搞好基普、人普的后续工作。完成《单位名录大全》的编辑出版发行,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研究。编辑出版《第五次人口普查课题论文集》和《人口普查研讨会论文集》,研制开发人口普查数据库。
积极开展专项调查。针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快速专项调查,弥补常规统计调查的不足,及时满足各级党政领导的决策需要。各级对开展新的调查任务要严格控制和管理,要进行认真的研究和论证,严格报批和审批程度,减轻基层负担,发挥调查的最大效用。
四、勇于创新,稳步推进制度方法改革
要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大力推进统计改革和建设,逐步建立科学、可靠、高效的现代统计体系。建立具有中国特点并符合国际一般规则的统计制度和方法。
加快推行抽样调查方法改革步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模以下工业、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建筑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工资等抽样调查;进一步加强对抽样调查方法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降低非抽样误差,提高数据质量。逐步实现全省农业、工业、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等专业主要统计指标以抽样调查数据定案;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和中间消耗调查,逐步实现农业统计由生产型向效益型的根本转变;研究满足地方分级决策需要的复合抽样和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减轻基层工作量的多主题、区域抽样方法。要大力推进网上调查、联网直报等现代技术手段,使统计信息的生产和发布逐步在网络环境下实施,努力以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统计资源的采集与社会共享。
认真实施“抓大推小”的投资统计改革方案。在巩固城镇5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超级汇总的基础上,抓好农村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的超级汇总及规模以下投资项目的调查推算工作。做好建设领域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前后的数据衔接工作,确保不出趋势性差错。改进房地产企业联网直报方法,确报全面上报。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江苏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不断完善和充实调查方法和内容,理顺资料收集渠道。加大对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督查和指导的力度。及时整理、汇总、评估全省服务业统计数据,开展服务业发展统计分析研究。
认真组织开展私营个体经济统计。与省有关部门共同部署《江苏省私营个体经济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并建立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充实私营个体经济统计指标,在私营个体单位普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推行省、市、县三级为总体的私营个体经济抽样调查,规范和改进抽样调查操作规程,提高私营个体经济统计资料的准确性;指导、督促和帮助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统计、会计原始记录和台帐,规范统计、会计核算,加强和规范统计基础工作。
积极稳妥地开展区级“在地统计”工作。按照“精心试点、平稳过渡、全面推进”的要求,建立《区级在地统计制度》,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实施。
积极开展重点调查、科学推算等非全面调查,尤其是充分利用普查、年定报、部门统计等现有统计资料进行科学推算。
五、强化手段,加快实施统计信息化建设
贯彻落实《江苏省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2002年-2005年)。按照建设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对统计信息化工程建设、统计业务建设、标准与规范建设等方面进行详细分解,以此指导信息化建设顺利开展。
要加快建设快速、高效、安全、稳定的网络化环境。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省级数据中心,支持统计信息资源建设,强化统计数据业务上、技术上和物理上的存储和管理。加强基于网络和数据库、数据仓库技术的统计信息应用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应用,以此构建统计工作信息化平台,全面支持统计工作的网络化。省统计局要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牵头做好“江苏宏观经济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要积极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数据采集与数据处理程序。要对现行的各专业年定报数据处理软件进行升级、规范。采用委托或组织力量等措施,编制适合各专业和适应基层使用的通用程序,以减轻部门负担和基层负担。
进一步加强统计信息网站建设。对内部信息网站和外部信息网站进行完善和改造,并切实做好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使其适应统计工作的需要,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要加速省局的电子政务建设,文档、财务和物资等办公管理信息要努力实现网上的传递和处理。要根据省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统一规划和要求,做好统计信息专网的建设工作。要在各省辖市统计局全面应用实施双杨OA办公自动化软件,首先在内部实现办公无纸化,进而通过办公自动化广域网实现省市统计局之间文件、资料、信息的无纸化传送。
六、综合治理,努力强化统计基础工作
要进一步抓好基层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原始记录及各项统计管理制度,推进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县级统计队伍建设。提高对县域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能力。各级统计部门要按照省政府文件的要求,加快县级综合抽样调查队建设步伐。要努力推进市级普查机构的建设工作。
切实加强乡镇统计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统计网络,稳定和加强农村基层统计队伍,规范乡镇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推进农村统计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要积极推进乡镇计算机联网。要积极推广“一合三统一”的统计管理模式,促进乡镇统计机构全面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认真做好四年一度的全省先进乡镇统计站、优秀乡镇统计员推荐和评比表彰工作,通过典型引路,全面提高农村基层统计工作水平。
发挥部门统计的作用。进一步理顺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关系,贯彻“整体设计、集中管理、分散实施”的分工协作原则,推进信息共享,将部门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纳入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总框架。统一协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强化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规范政府统计调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完成省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工作,并相应建立管理库和定期公布制度。各省辖市开展市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工作。
要认真抓好统计名录库建设,做好基本单位的登记工作,并做好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明确职责,夯实基础。
七、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统计队伍素质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领会国务院领导同志视察国家统计局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统计改革和建设方向,要在统计工作实践中坚决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办事,要全面准确地反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情况,为党和政府把握基本国情国力和新情况新问题提供科学依据。
要大力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要在认真学习国务院领导讲话精神基础上,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组织讨论等形式,深入开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广大统计工作者发扬坚持原则、尊重科学、严谨求实、遵守纪律的优良作风,把统计队伍的作风建设、道德水准提高到新的水平。要培养一支坚持原则、尊重科学、精通业务、作风扎实的统计干部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各项制度规定。
配合国家局做好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理顺调查队的管理体制。要加强调查队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要摸清情况,强化和规范对调查队的管理工作,理顺关系,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其作用。
要按照《江苏省统计干部培训工作规划》的要求,切实抓好统计干部基本技能教育培训工作。要建立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要继续做好全省乡镇统计人员的培训。
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制度的贯彻落实,真正做到用制度来规范工作、规范管理、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职责分明,按章考核,奖罚得当。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章办事。加大审计力度,杜绝漏洞。
要建立干部考核与奖励制度。要在认真贯彻《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基础上,完善、充实年度考核机制,建立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目标考核办法和与之相配套的奖惩制度,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要加强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党纪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