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水资源 水在自然界中以固体、液体和气态三种聚集状态存在,分布于海洋、陆地(包括土壤)以及大气之中,通过水循环形成水资源。水资源包括经人类控制并直接可供灌溉、发电、给水、航运、养殖等用途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江河、湖泊、井、泉、潮汐、港湾和养殖水域等。水资源是发展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自然资源。
    地表水和地下水 陆地上的水因空间分布不同,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指分别存在于河流、湖泊、沼泽、冰川和冰盖等水体中水分的总称,又称陆地水。地下水指储存在地面以下饱和岩土孔隙、裂隙及溶洞中的水。
    矿产保有储量 指探明的矿产储量(包括工业储量和远景储量),扣除已开采部分和地下损失量后的年末实有储量。
    气温 指空气的温度,我国一般以摄氏度(℃)为单位表示。气象观测的温度表是放在离地面约1.5米处通风良好的百叶箱里测量的,因此,通常说的气温指的是离地面1.5米处百叶箱中的温度。其统计计算方法为:
    月平均气温是将全月各日的平均气温相加,除以该月的天数而得。
    年平均气温是将12个月的月平均气温累加后除以12而得。
    降水量 指从天空降落到地面的液态或固态(经融化后)水,未经蒸发、渗透、流失而在地面上积聚的深度。其统计计算方法为:
    月降水量是将全月各日的降水量累加而得。
    年降水量是将12个月的月降水量累加而得。
    能源生产总量 指一定时期内,全国一次能源生产量的总和。该指标是观察全国能源生产水平、规模、构成和发展速度的总量指标。一次能源生产量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电、核能及其他动力能(如风能、地热能等)发电量,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产量、生物质能、太阳能等的利用和由一次能源加工转换而成的二次能源产量。 
    能源消费总量 指一定时期内,全国各行业和居民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该指标是观察能源消费水平构成和增长速度的总量指标。能源消费总量包括原煤和原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电力,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产量、生物质能、太阳能等的利用。能源消费总量分为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能源损失量三部分。
    (1)终端能源消费量:指一定时期内,全国生产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了用于加工转换二次能源消费量和损失量以后的数量。
    (2)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指一定时期内,全国投入加工转换的各种能源数量之和与产出各种能源产品之和的差额。它是观察能源在加工转换过程中损失量变化的指标。
    (3)能源损失量:指一定时期内,能源在输送、分配、储存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和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量,不包括各种气体能源放空、放散量。
    工业废水排放量  指报告期内经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废水排放量内)。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  指报告期内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的量。城镇生活包括“住宿业与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医院和独立燃烧设施以及城镇生活污染源”。
    集中式治理设施污水排放量  指报告期内集中式治理设施的渗滤液排放量。集中式治理设施包括垃圾处理场(厂)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指报告期内工业、农业、城镇生活和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的废水中COD排放量之和。
    氨氮排放量  指报告期内工业、农业、城镇生活和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的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之和。
    二氧化硫排放量  指报告期内工业、城镇生活和集中式治理设施二氧化硫排放量之和。
    氮氧化物排放量  指报告期内工业、城镇生活、机动车和集中式治理设施氮氧化物排放量之和。
    烟(粉)尘排放量  指报告期内工业、城镇生活、机动车和集中式治理设施烟(粉)尘排放量之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及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T 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指报告期内企业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利用的往年工业固体废物累计贮存量)。如用作农业肥料、生产建筑材料、筑路等。
    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对往年贮存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