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要 说 明
    本编章主要内容和资料来源
    一、地区生产总值数据是根据不同产业部门、不同支出构成的特点和资料来源情况而采用不同方法计算的。
    二、地区生产总值是一个价值量指标,其价值的变化受价格变化和物量变化两大因素影响。不变价地区生产总值是把按当期价格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换算成按某个固定期(基期)价格计算的价值,从而使两个不同时期的价值进行比较时,能够剔除价格变化的影响,以反映物量变化,反映生产活动成果的实际变动。地区生产总值指数就是根据两个时期不变价地区生产总值计算得到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业的价格结构也会不断发生变化,为了更好的反映这种变化对于经济的影响,计算不变价地区生产总值需要每隔若干年调整一次基期。我国自开始核算地区生产总值以来,共有1952年、1957年、1970年、1980年、1990年、2000年、2005年、2010年、2015年9个不变价基期,目前的基期是2015年。也就是说,2019年的不变价地区生产总值是按照2015年价格计算的。由于计算不变价地区生产总值采用按不同基期分段计算,因此本年鉴中的不变价地区生产总值数据也按分段方式公布。
    三、本年鉴所列分地区的数据来自各省辖市的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由于采取分级核算,各地区数据相加不等于全省总计。
    四、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修订1992年以来的历史数据。2019年数据使用年快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