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江苏省旅游经济发展统计公报

江苏省旅游局     江苏省统计局

2006年3月

    2005年是我省旅游发展史上不平凡的一年。全省旅游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率先”精神和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面超额完成“十五”各项指标的基础上,围绕建设旅游强省的目标,抓住机遇不放手,各项工作不放松,精心编制旅游规划,着力整合旅游资源,不断强化旅游市场促销,努力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旅游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一、总体情况 

    入境、出境、国内旅游三旅并进,快速发展,主要旅游经济指标实现全面增长,超额完成“十五”计划各项指标。全省接待入境旅游者378.30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 22.60亿美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23.4%和28.1%;接待国内旅游者1.72亿人次,收入1625.62亿元人民币,分别增长17.6%和26.0%;旅行社组织公民自费出境旅游25.70万人次,增长2.9 %。旅游总收入1855.47亿元人民币,增长25.7%。 

    二、入境旅游 

    (一)入境旅游者人数 
    全省接待入境旅游者378.30万人次,增长23.4%。其中,外国人262.15万人次,增长22.4 %;香港同胞41.35万人次,增长16.8%;澳门同胞3.65万人次,增长18.3%;台湾同胞71.16万人次,增长32.1%。南京、苏州、无锡、扬州、镇江、常州、徐州、南通、连云港、盐城、淮安11个省辖优秀旅游城市合计接待入境旅游者374.65万人次,占全省接待入境旅游者总数的99.0%,增长23.4%。 

    (二)入境旅游者人天数 
    全省接待入境旅游者总人天数为1436.91万人天,增长21.8%。其中:外国人1007.13万人天,增长21.2 %;香港同胞138.79万人天,增长15.3 %;澳门同胞12.12 万人天,增长57.8%;台湾同胞 278.87万人天,增长26.4 %。南京、苏州、无锡、扬州、镇江、常州、徐州、南通、连云港、盐城、淮安11个省辖优秀旅游城市合计接待入境旅游者人天数1396.02万人天,占全省接待入境旅游者总人天数的97.2%,增长 22%。
 
    (三)主要客源市场 
    外国旅游者中,亚洲159.74万人次,增长18.4 %,占外国人的61%;欧洲49.62万人次,增长32.3%,占外国人的18.9 %;美洲38.80万人次,增长24.3 %,占外国人的14.8 %;大洋洲10.02万人次,增长26.3%,占外国人的3.8 %;非洲及其它3.97万人次,增长50.8 %,占外国人的1.5%。主要客源国接待量位居前10位的国家依次是:⑴日本(63.53 万人次、增长8.3 %),⑵韩国(35.33万人次、增长25.3 %),⑶美国(30.34万人次、长25.5%),⑷马来西亚(23.22万人次、增长15.4%),⑸新加坡(13.35万人次、增长20.4 %),⑹德国(11.92万人次、增长22.0 %),⑺法国(7.79万人次、增长30.1 %),⑻英国(7.77万人次、增长18.5%),⑼澳大利亚(7.39万人次、增长18.9%),⑽加拿大(6.53万人次、增长14.0%)。以上10个客源国接待量共计207.17万人次,占外国人总数的79.0%。

    三、出境旅游 

    2005年全省旅行社组织公民自费出境旅游(按首站前往国家统计)25.70万人次,增长2.9 %。其中出国游9.07万人次,增长20.5%;港澳游16.62万人次。出境人次数列在前六位的地区和国家分别是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泰国、新加坡、韩国和马来西亚。

    四、国内旅游 

    全年接待国内旅游者17234.26万人次,增长17.6%;其中:国内过夜旅游者14547.55万人次,增长 19.5 %,占84.4 %;一日游游客2686.71万人次,增长8.1%,占15.6 %。国内旅游收入1625.62亿元人民币,增长26.0%;其中:国内过夜旅游者花费1493.16亿元,增长27.5%,占91.9 %;一日游游客花费132.46亿元,增长11.8%,占8.1%。

    (一)花费构成 
    在全省1625.62亿元国内旅游收入中,长途交通费收入186.95亿元,占11.5 %;住宿费收入321.87亿元,占19.8%;餐饮费收入294.24亿元,占18.1%;景点游览费收入167.44亿元,占10.3 %;娱乐费收入97.54亿元,占6.0%;购物费收入373.89亿元,占23.0 %;市内交通费收入42.27亿元,占2.6%;邮电通信费收入22.76亿元,占1.4%;其它花费收入117.67亿元,占7.3 %。

    (二)客源分布 
    2005年,江苏人游江苏占总数的36.4%。外省客源比重列前十位的依次是:上海(占9.1%)、浙江(占8.2 %)、山东(占5.9 %)、安徽(占5.6 %)、北京(占3.5 %)、广东(占3.2 %)、河南(占3.2%)、湖北(占2.3 %)、福建(占2.1 %)、河北(占2.0%)。其中,比重较上年有所上升的有:浙江、山东、安徽、湖北、福建、河北六省;比重较上年下降的有上海、北京、广东、河南四省。包括本省在内,上述11个省(市)的接待量占全省国内旅游总接待量的比重达81.5%。

    (三)出游方式 
    按旅游者出游方式划分,个人出游的占28.9%、单位组织的占24.1%、家庭或与亲朋结伴的占33.9 %、旅行社组织的占13.1%。其中个人出游的比重较上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 

    (四)黄金周接待、收入情况 
    春节、“五一”、 “十一”三个黄金周全省共接待国内旅游者2249.70万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71.25亿元,分别占全年接待国内旅游者总人次数和收入的13.1%和10.5 %。 按同口径对比,春节、“五一”、 “十一”三个黄金周全省接待国内旅游者人次数和国内旅游收入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3.1%和15.1%。 

    五、旅游饭店接待情况 

    2005年全省旅游饭店共接待入境旅游者355.75万人次,增长22.8%;接待人天数1039.79万人天,增长28.6%;全省旅游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64.3%。

    六、旅游区(点)接待情况 

    全省500多个游览点全年接待游客2.42 亿人次,增长19.2 %。全省年接待游客量超过10万人次的游览点322个;全省年接待游客量超过20万人次的游览点237个,增加49个;年接待游客量超过50万人次的游览点119个,增加29个;年接待游客量超过100万人次的游览点53个。

    七、居民出游 

    出游率指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出游的人次数占其总人口数的比重。2005年全省居民出游率为112.6%。其中:城镇居民出游率为164.6%,农村居民出游率为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