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具体包括:
①医疗卫生费:指实行公费医疗企业的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疗费、医务经费、职工因工负伤就医路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卫生部门开支的事业及机关单位职工的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职工的医药费。
②丧葬抚恤救济费:指职工死亡的丧葬费、丧葬补助费和所遗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生活补助费以及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的丧葬补助费等。
③生活困难补助: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 ④文体宣传费:指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实际支付的文体宣传费。不包括学习费。 ⑤集体福利事业补贴费:指对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各项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补助费。⑥集体福利设施费:指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集体福利设施费用。如职工食堂炊事用具的购置费、修理费、职工宿舍的修缮费用。不包括由企业、事业、机箠单位自筹经费开支的职工福利设施的基本建设费用。
⑦计划生育补贴:指发给职工独生子女的补贴费和保健费。 ⑧其他:指上述费用以外,单位支付给职工的保险福利费。 (2)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保险福利费用具体包括: ①离休金:指发给离休人员的工资和按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发给符合规定的离休干部相当于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贴和国务院[1989]82、83号文件规定提高离休人员的待遇所增加的费用及粮油价格补贴等。②退休金: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国务院[1989]82、83号文件规定提高退休人员的待遇所增加的费用及粮油价格补贴等。
③退职生活费:指按照197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定期发给退职人员的生活费用和国务院[1989]82、83号文件规定提高退职人员的待遇所增加的费用及粮油价格补贴等。
④医疗卫生费:指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住院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 ⑤护理费:指因工致残、饮食起居需人扶助的离休、退休人员的护理费見及因病不能自理的离休人员的护理费。⑥生活补贴:指按照1985年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规定,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费。
⑦交通费补贴:指按月发给离休人员的交通费补贴。 ⑧丧葬抚恤救济费:指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死亡的丧葬费、丧葬补助费和所遗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的丧葬补助费等。 ⑨其他包括易地安置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安家补助费;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书报费、洗理费、副食品价格补贴、房租价格补贴水电补贴、少数民族补贴以及老干部活动经费开支的旅游费用等。